博乐市旺泉江坛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2010年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被罚款5万元,公示期:1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3-04-25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 --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甲午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北京甲午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