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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881执2569号
申请执行人:衢州开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DHG1055,住所地浙江省江山市浒山街道麻车村上铺自然村52-3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刚,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黄文兵,浙江礼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邹雪红,浙江礼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淮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136442780X,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衢州开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淮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纠纷执行一案,经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