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恒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开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瑞恒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豫0311执784号
洛阳开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瑞恒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开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瑞恒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90518.7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94740.76元,其中,本金260648.1元,利息(同期贷款利率559.14元,全国银行同业拆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724.79元),迟延履行金7936.73元,案件受理费(一审2020元,二审3630元),执行费4222元。本院已于2021年3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洛阳开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至此,洛阳开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3民终137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