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恒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瑞恒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1)豫0803执57号
***:
你与河南瑞恒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3日作出的(2020)豫0803民初80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河南瑞恒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河南瑞恒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支付113500元及利息。
二、支付本案执行费1603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人民东路支行
户名: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账号:81×××97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