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鸿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103执6133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96年10月12日生,住河南省**县。 被执行人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南嵩山路西亚星盛世星***1号楼21层21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3977898543。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21)豫0103民初1370号民事判决书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01民终585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现本院已将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0103执613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