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东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722执17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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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川0722民初2835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四川东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根据你提供的保全信息,本院向协助执行单位发出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协助执行单位向本院转款522870.7元,本院向你支付515770.7元,收取执行费7100元。至此,你依据(2021)川0722民初2835号民事判决享有的债权全部实现,本案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