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祎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州首创嘉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311执保1168号
民一庭:
你庭于2023年5月16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祎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苏州首创嘉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受民一庭移交:冻结苏州首创嘉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被申请人**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应当支付的工程款债权700万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并将结果反馈给你庭。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