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213执328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5年09月0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阿县。
被执行人:山东峻瑞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李沧区黑龙江中路568号36号楼1**101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494251335A。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关于***与山东峻瑞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75517元,**利息金2748元,合计人民币78265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全部案款79339元交到法院,扣除执行费1074元,剩余案款已全部发还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0213民初3440号民事判决书、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鲁02民终38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