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陕西迈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_1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陕0112执恢112号
***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陕西迈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迈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8)陕0112民初8002号民事调解,于2019年2月2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将本案的全部案款直付于申请执行人***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本案执行费2382元被执行人陕西迈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8)陕0112民初8002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0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