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威斯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威斯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某某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3)鲁1722民初1741号 原告:陕西威斯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国际港务区新合街道班草店村工业园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1311156053G。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菏泽市单县园艺街道舜师路东段单州大酒店东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2MA3P26QWXU。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陕西威斯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 判 员  齐 敏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王 飞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