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莱特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淮安市华富特种铸型尼龙有限公司与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16民初12683号
原告:淮安市华富特种铸型**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淮安工业园区纬二路北、经十三路西厂房办公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3796528715A。
法定代表人:马仁贵,总经理。
被告:西莱特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创业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565603327J。
法定代表人:曾伟,总经理。
被告:深圳德深工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和平社区深南东路**世界金融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86C30P。
法定代表人:曾伟,总经理。
被告: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宜,住所地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2A58U44。
法定代表人:程强,总经理。
被告:中恒源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越,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自编**码91440101MA5CJHWM0E。
法定代表人:林伟雄,执行董事。
原告淮安市华富特种铸型**有限公司与被告西莱特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德深工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恒源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淮安市华富特种铸型**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淮安市华富特种铸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淮安市华富特种铸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68元,减半收取434元,由原告淮安市华富特种铸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张继荣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彭 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