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冀0826执保485号
关于赵志军2022年6月10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保定市建筑安装工程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对被申请人保定市建筑安装工程处的银行存款予以保全。
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对被申请人保定市建筑安装工程处在中国银行的1004××××5842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账户可用金额35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35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止。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