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华卫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与烟台华卫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与烟台华卫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6-05-26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鲁0613执444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烟台华卫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烟台华卫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鲁0613民初319号民事调解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6281.02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