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长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冀02执15924号
本院在执行山西长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北永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2017)冀0204民初664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被执行人河北永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付了山西长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款本金1700330元,2012年8月至2018年6月11日利息566826.26元,2018年6月12日至给付日2018年10月29日利息32169.3元,迟延履行利息23769.33元,诉讼费18100元,反诉费16000元,鉴定费91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5650元,执行费21010.8元已由被执行人河北永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负本案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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