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洋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利洋通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盛兴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2执2587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利洋通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头道沟村二区46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生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市盛兴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区王串场一号路康乐道清水园内。
法定代表人:杨凌职务:经理。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天津利洋通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市盛兴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津0112民初4027号民事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冯 程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书记员 万富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