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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全人拜泉县旭盛商砼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231执保25号
拜泉县旭盛商砼有限公司、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艳国:
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拜泉县旭盛商砼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22)黑0231民初44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的裁定事项,现已解除对张艳国在拜泉县融兴村镇银行6235890132000046631账户存款244958元的冻结。本案以解除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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