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甘0502执1863号
***、安徽英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2020)甘0502执1863号***与安徽英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剩余赔偿款及案件受理费合计96555元。执行中,安徽英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照(2020)甘0502民初119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自动履行剩余赔偿款及案件受理费合计9655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夏海平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王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