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男,1984年4月15日出生,汉族。******
被告:北京中科弘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西金沙河酒店三层8231室。******
法定代表人**。******
建才(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弘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30日立案。原告建才(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建才(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