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103执保473号
申请人:湖南百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226号。
法定代表人:陈燕,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女,1981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永州冷水滩区。
申请人湖南百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1)湘1103民初4170号民事裁定书一案,经本院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已部分保全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湘1103民初4170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完毕,该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承办人:李文忠、秦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