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750执结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涟源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湘1382执1705号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湖南金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博锐奥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立案执行,本院已从被执行人北京博锐奥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莎东支行11001053000053006804账户上划拨执行标的款玖拾玖万柒仟壹佰壹拾伍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相应款项,该案已经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