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微图软件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11执3957号
申请执行人: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微图软件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微图软件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苏0411民初545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1年12月8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99.5元,其中执行款187191.5元,执行费2708元。申请人收到执行款后,向本院递交了结案申请书。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