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泽水处理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与西安天泽水处理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3执5605号 *** 西安天泽水处理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西安天泽水处理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的(2021)陕0113民初230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西安天泽水处理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西安天泽水处理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已将本案案款29721.48元和执行费796元履行完毕,现申请人同意结案。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实现。现申请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560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5月27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