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飞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渤海新能科技有限公司、陕西飞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1865号 天津市渤海新能科技有限公司、陕西飞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渤海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飞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113民初16304号民事判决书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186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6月9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