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铁发物业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陇鑫工贸有限公司等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甘0102民初2240号
原告:***,男,汉族,1969年9月15日出生,住甘肃省临洮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小东,甘肃洮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明福,甘肃洮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甘肃陇鑫工贸有限公司,基本信息不详。
被告:甘肃铁发物业工程有限公司,基本信息不详。
原告***与被告甘肃陇鑫工贸有限公司、甘肃铁发物业工程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通知交纳诉讼费用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李景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张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