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惠东县吉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深圳市万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保855号
惠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关于申请人惠东县吉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万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东县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粤1323财保90号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1.冻结以15651509.99元为限,已冻结了被申请人深圳市万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银行账户7601********的存款,实际冻结0元,未冻结15651509.9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2.被申请人深圳市万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8002********的存款,实际冻结4837.82元,未冻结15646672.17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3.被申请人深圳市万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银行账户4403********的存款,实际冻结45009.27元,未冻结15606500.7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4.被申请人深圳市万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龙城支行银行账户7770********的存款,实际冻结8504.28元,未冻结15643005.71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5.被申请人惠东县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隆支行银行账户8002********的存款,实际冻结25188.97元,未冻结15626321.0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6.被申请人惠东县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隆支行银行账户8002********的存款,实际冻结10990200.44元,未冻结4661309.5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7.被申请人惠东县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东县支行银行账户4423********的存款,实际冻结7460329.04元,未冻结8191180.9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8.被申请人惠东县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东县支行银行账户4423********的存款,实际冻结1556.27元,未冻结15649953.7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9.被申请人惠东县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的银行账户2011********的存款,实际冻结2765.32元,未冻结15648744.67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至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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