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与北京航天科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8民初41655号

原告: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

法定代表人:莫德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招杨祺,男,1992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被告:北京航天科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陈兆根,董事长。

原告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航天科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2日立案。原告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陈建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书 记 员  陈 浃

书 记 员  高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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