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与北京航天科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8民初41529号
原告: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黄村东路29号C506房。
法定代表人:莫德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招杨祺,男,1992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被告:北京航天科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科研楼7层。
法定代表人:陈兆根。
原告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航天科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1日立案。原告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未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亦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东潮润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曾竞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崔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