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973执15934号
广东永源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永源建设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粤1973民初1419号民事判决书及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19民终719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向本院交纳了执行费,(2021)粤1973执1593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