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粤1302执1564号
申请执行人:广州明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490号28层2802、2807房
法定代理人:***,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惠州市创捷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住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斑璋湖世贸中心30-G房。
法定代表人:黄永良,职务:经理。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明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惠州市创捷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依据生效的(2016)粤1302民初344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自愿履行了生效判决文书所规定的付款义务,付清本案所有应付款项,被执行人的付款义务已履行完毕。现本院依法通知双方(2016)粤1302民初344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承办人:***联系电话: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