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粤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新粤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梅州宝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粤0112民初11308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州新粤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梅州宝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7日立案。2020年10月21日,原告广州新粤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广州新粤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033元,由原告广州新粤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王桂江
法官助理 陈丹娜 书 记 员 龙焰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