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大正混凝土有限公司、中铁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案件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结案报告卡
申请人
北海市大正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中铁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
(2021)桂0502执保438号
结案情况
申请人北海市大正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铁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保全依据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2021)桂0502民初5537号民事裁定书。本案在保全过程中,查封了被申请人名下不动产,据此,(2021)桂0502执保438号案件以保全完毕结案。
结案时间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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