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121执保439号
***、河南祥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与河南祥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4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四个(查封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黔0121执保439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保全人逾期提出或不提出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