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易族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上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易族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14810河南易族防水结案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2执14810号 河南易族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河南易族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112民初34872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河南易族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49075元及逾期利息。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2民初34872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于2022年2月21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