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巨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全承男、被保全人吉林巨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吉2401执保1318号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吉林巨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人吉林巨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吉HA1**号、吉HG35**号、吉HC13**号三台车籍手续以及吉林巨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延吉市参花街138-6号的共计七套房屋产籍手续。本院依据(2022)吉2401民初7658号之一民事裁定实施保全措施。申请人提供担保人***、***、***、***名下的四套房屋产籍手续作为担保,现申请保全人申请的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