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乾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敦化市乾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延边州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2403执2437号
敦化市乾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延边州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敦化市乾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延边州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延边州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市支行账户内存款2246854元,本院已将案款2223326元(其中案款本金2044182元、利息136144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38000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敦化市乾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并交纳申请执行费23528元。至此,申请执行人敦化市乾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24民终96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