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建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延边建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延边涌泉地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2405执保31号
申请保全人延边建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保全人延边涌泉地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8日作出(2019)吉2405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保全人延边涌泉地热有限公司国土用字[2017]第龙挂09号土地及位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位于龙井市东盛涌镇龙山村延龙公路北侧的建筑物主体,其中地下一层8200平方米,地上三层、局部四层18800平方米,总面积27000平方米),期限为三年。
本院于2019年7月19日对上述房屋已保全完毕。(2019)吉2405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吉2405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  张斌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  刘洋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