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永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江苏天永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118执8172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被执行人江苏***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缴纳受理费一案【(2020)粤0118执8172号】,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7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172.00元。本院已将该款退回国库。至此,本院受理的被执行人江苏***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缴纳受理费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作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