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泓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泓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黑0623执49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林甸县。 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泓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泓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已经达成执行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黑0623执49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于 飞 审判员 康 英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