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悦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安徽仁瀚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悦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国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9)皖1881执151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仁瀚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悦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执行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皖1881民初249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陈启智
书记员  崇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