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维尔中央空调有限公司

江苏环球港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无锡市烨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苏0206民初6438号
原告:江苏环球港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无锡市烨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人:麦克维尔中央空调有限公司。
原告江苏环球港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无锡市烨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麦克维尔中央空调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江苏环球港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江苏环球港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江苏环球港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000元,由江苏环球港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季敏江
人民陪审员  肖冠东
人民陪审员  董洪萍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徐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