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长江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1 因未按照规定配备救生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九)项,被处罚金额壹仟元整(皖合瑶海事罚
2 因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被处罚金额壹仟元整(皖合西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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