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融信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融信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欧陆凯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辽02执恢293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融信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职工街**2-101。
法定代表人:董峰,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西,系辽宁君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大连欧**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住所地: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洞庭路**保税大厦626/div>
法定代表人:江国栋,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江国栋,男,汉族,汉族,1971年5月20日生。住址:大连市甘井子区。
申请执行人大连环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欧**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国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大连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8日作出(2015)大仲字第485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0年5月21日依申请立案恢复执行。
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大连仲裁委员会(2015)大仲字第485号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  曹洪涛
执行员  闫红旭
执行员  于 滨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  曲汝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