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503执恢196号
申请执行人:铁岭市兴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铁岭市兴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9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铁岭市兴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至此,铁岭市兴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二民初字第18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