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1221执391号
铁岭信德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州建设有限公司:
铁岭信德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州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55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合计355800。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铁岭信德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至此,铁岭信德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辽1221民初133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