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裕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204民初7998号 原告: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庄河市鞍子山乡鞍子山村丰利大街1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64400004T。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温悦,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锦华中园45-2D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097181644P。 法定代表人:**。 原告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告知其缴纳案件受理费,其明确表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张 艳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