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111民初7461号之一 本院于2023年1月9日对原告沈阳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做出的(2022)辽0111民初7461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2)辽0111民初7461号民事判决书中“湖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补正为“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  **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