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博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等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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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达日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2)青2624执77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出生于1982年9月15日,住青海省大通县斜沟乡河滩庄村288号
被执行人:***、男、汉族、出生于1978年4月6日,住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李集乡陈刘马村4组30号。
被执行人:青海博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5号楼,法定代表人:赵玉兰
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海博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标的额68584元人民币,执行费928.76元人民币。现被执行人***、青海博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现金支付68584元,已给付申请执行人***,结案标的额68584元人民币,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达日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