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602执1380号 申请执行人:***,住滨州市沾化区。 被执行人:***,住滨城区。 被执行人:山东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住滨州市黄河八路**,组织机构代码91371600666701524R。 本院在执行***与山东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山东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1602民初153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吴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