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21)鲁0611执1316号之一
烟台东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东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烟台豪德财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1)鲁0611民初878号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填写《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表》)。
二、本案由执行局负责执行,分案后将由短信通知。
三、如需了解本案执行进展及相关执行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智慧执行APP(公众端)”,登录查看。
四、为便于接收执行案款,减轻诉累,请提交收款账户信息(填写执行案款发放账户确认书)。
特此通知。
zdqz立案审查表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