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兴润钢结构有限公司
1 因未为特种作业(登高)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被罚款人民币伍仟元,公示12个月,自2021-09-
2 因电焊工(栾建生、高毅、迟润峰、高效辉、高勤、孟庆滨等6人)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被罚款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公示12个月,自2021
3 因芳华海珍品2#、3#、4#车间工程在烟台市2018年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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